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今天上午(26日)聽取國務院關于旅游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。
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在報告中指出,現行的法律法規與旅游市場規律不能有效銜接,旅游民事規則不完善;旅游活動缺乏全程監管,旅游經營和管理不規范;市場誠信缺失,地區和行業壁壘依然存在;旅游部門執法力量不足,綜合執法機制不健全。
為此,國家旅游局將“按照標本兼治、重在治本的原則,下大力氣解決長期困擾旅游業發展的市場秩序、服務質量和旅游安全問題。一是逐步統一市場規則,建立健全符合旅游經營特點和運行規律的行政規制、商業規則和企業規范,促進旅游市場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購、娛各類規則的配套與銜接。二是逐步建立起旅游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的工作機制,加強部門協調,推動聯合執法,充實旅游執法人員隊伍。三是加快標準制定和推廣,根據旅游活動的特點和需求,建立覆蓋旅游全鏈條的旅游標準體系,推廣旅游服務和產品認證,開展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專項活動,逐步建立完善旅游質量評價、考核規范。四是構建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旅游安全管理體系,探索建立旅游安全風險提示、突發事件應對、緊急救援等相關制度。”